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共有人去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证共有人去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的共有权人过世,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才能买卖房屋。房屋继承办理流程:
1、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携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共有权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公证书一般10个工作日可以领取,公证费用: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
2、领取到公证书后,继承人携带***、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受理;
3、房屋所在地农税中心缴纳税费:遗嘱继承税费:农税核定价3%+房屋登记费80元/套,非遗嘱继承税费:房屋登记费:80元/套;
注:除公证处,其余部门办理均是当场办理完结。
如果仅仅是共有人的话,那你父母的那部分,等他们百年后还是要走继承的。
就是说现在如果把你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房产证上变成3个人的名字,你、你爸爸、你妈妈。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特别约定份额比例,那就各占三分之一。***设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过世,之后当你父母其中一个走了,那属于那人的三分之一就发生了继承关系。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父母健在的那个继承九分之一变成占房子的九分之四,你继承九分之一变成占房子的九分之四,你兄弟继承九分之一变成占房子的九分之一。当然那时你也可以不去办理过户。等你父母健在的那个也走了,再次发生继承关系。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他所占的九分之四,你和你兄弟平分各自得九分之二。那到时你占房子三分之二,你兄弟占三分之一。这时一次办理过户。
如果不想发生继承手续,那只有现在父母作为赠与或者买卖直接把房产证过户到你一个人名下,需要去掉你父母的名字。这样的问题是你父母权益如何保障,你兄弟会同意哇。
只要你父母写好遗嘱,继承程序其实不麻烦的。
能及时办理继承是最好的。谈不上什么必须不必须。
有时候继承人不是一个人,可能在继承时,比较繁琐。但即使麻烦也应该办。因为一旦继承人也去世,会带出他身后更多的人。到时候眉毛胡子一把抓,会更乱。
去年时网上热评一个很典型案例,一个独生子女在继承父母房产时,带出来一大堆亲属。有的还是多年无往来,还有异地的。是不是很麻烦?但法律就是这么约定的。无解。
所以梦办理继承或转让时,一定要及时。现在能办而不办。可能等以后你想办的时候,都没法办了。
很多人面临的糟心事,都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
您好!房产共有人去世后,必须办理继承,而且要尽快办理继承手续。否则可能造成继承份额分散至多人、继承手续复杂、无法进行后续的房产处置等不良后果。
下面将通过解释为什么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
关于继承权和物权的内容区别。
继承权:包括继承权的接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等权利。拥有继承权并不能保证对房产的后续处分、租赁的权利。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品的权利。
所以只拥有对财产的继承权(仅进行继承权公证),并不能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品的权利;只有拥有产权(过户)之后,才能真正合法处置物品。
不存在“自然继承”这一说法,也就是说,毕竟经过“继承+过户”这两个步骤才能算“继承人真正拥有房产”。那如过不及时继承过户有什么后果呢?
1、无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共有人去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共有人去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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